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办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和需要答复的事项,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文电收发等机关文秘工作和会务、财务、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政工室
负责调查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的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全市政法系统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等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科级干部;承办政法各部门中层骨干任免备案手续。
维稳指导室
指导和组织检查各地维护稳定的工作,联络、协调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及时掌握、综合全市稳定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督促指导全市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社会事件和重大社会问题;对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督促追究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领导与职能部门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综治督导室
掌握、分析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联系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承办市综治委的日常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督促社会不稳定和治安混乱地区与部门的重点整治;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的宣传工作。
执法监督室
调查掌握全市政法机关和干警的执法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协调、督办领导批示的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协调处理政法部门之间有争议的和市委交办的、又确需政法委协调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直接查处影响较大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承办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和维护司法公正联席会议事务。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属于干警违法违纪的,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