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25日10时至2018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法院账户名:津市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津市市(城北)九澧大道金海岸二期1#、2#、3#、5#、6#、10#、11#、15#、16#、19# 、20#、21#栋共12栋房产中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工作时间内均可到达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分户(套)拍卖,拍卖活动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有关过户问题,请有意者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不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除外)
七、对上述拍卖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2月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津市市人民法院;账号:19080716090264187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lepcenter.php?path=sf-right-content5#q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中对标的物情况的描述、介绍及照片与现场实物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技术室电话:0736-42031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津市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